陕发改办复〔2015〕20号
黄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重视中水利用问题的建议》(第6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利用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您提出的切实重视中水利用的建议非常好。水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陕西省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省份,水资源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落后,用水效率不高。在多种解决水资源短缺的方案中,中水回用是比较经济合理的方案之一。特别是我省关中和陕北地区,中水回用可以减少城市由天然水体的取水量,缓解水资源危机,也是节水的重要方面,社会各界已广泛关注。但由于投入不足,体制、政策不完善,我省中水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比较低。截止去年底,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再生水(中水)利用率不足6%。加快推进城镇中水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是我省水资源短缺现状的迫切要求,是保护环境、绿色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任务。省政府即将印发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促进中水利用,编制中水利用规划,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加大向工业企业、景观水体、市政杂用和农业灌溉供水。
近几年,我委在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力度的同时,也安排了超过3.5亿元的资金用于中水利用设施建设。下一步工作中,我委会积极建议加快中水利用立法进程,促进在政策上给予优惠补贴;积极申请国家补助资金,支持加快中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设施处理能力和中水利用率。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等基础设施领域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中水利用资源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不断提高水处理技术和管理运营水平。
再次感谢您致力于水环境治理和中水利用问题的研究,我们诚挚期待与您一道,继续为做好我省水资源利用工作而努力!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