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28号
杨长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商洛市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升加快商丹园区发展的工作定位的建议
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已是省级经济开发区,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陕南循环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都对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发展给予很大的支持。
二、建立政策扶持机制的建议
从商洛市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我委已积极推荐商洛市,并入选国家2013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商丹园区作为一部分,其发展方向、项目支持均在其中。
作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仅2014年中省就扶持了10个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项目,补助资金达4620万元,居全省之首。同时省上也设立了陕南循环经济发展资金,每年投入陕南约6亿元。重点支持大园区、大项目建设,支持具有带动和引领作用的特色产业发展。对符合中央预算内和省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请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上报资金申报材料,我们将积极争取给予支持。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