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204号
王甲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商洛市南水北调工作困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第2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帮扶力度的建议。一是陕南地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为了促进水源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上从“十一五”开始相继实施了陕南突破发展和陕南循环发展战略,省级财政“十一五”每年安排2.5亿元、“十二五”每年安排6亿元,用于支持陕南循环工业园区建设和循环主导产业发展。今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省上正在抓紧编制“十三五”规划,我们将建议进一步出台支持陕南发展的特殊政策,制定更加因地制宜、更加精准的分类指导陕南各市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大对陕南的政策、技术和产业扶持力度,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陕南向绿色高端化发展迈进。二是商洛市作为全省唯一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县的地级市,我委将全力做好试点政策执行和各方面支持工作。三是《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中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谁环境监测能力和尾矿库治理4类项目中央至今未下达投资计划,我委多次向国家申请尽快下达投资计划,而国家发改委反馈该4类项目已经通过其他资金渠道下达了投资,“十二五”期间不会再下达投资计划。四是商洛市申报的“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水资源安全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我委转报给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并于近期上报国家发改委列入拟于近期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重点项目,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配合商洛市抓紧该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获得国家批复和资金支持。
二、关于加大一般性财政支出和生态补偿资金拨付力度的建议。省上加大对陕南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的财政倾斜安排力度,2008年以来累计安排陕南三市93.61亿元国家生态补偿资金,“十二五”以来省财政已安排陕南三市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404.21亿元,全力保障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前南水北调水源区补偿机制主要以政府补贴、区域协作、社会投资为主,但机制仍然不健全,特别是区域协作刚启动、市场化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因此,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继续加大对水源区生态转移支付的额度,进一步增强水源区市县政府财力,统筹解决水源地发展和保护问题。
三、关于提升丹江流域综合治理的工程定位的建议。汉、丹江综合治理工程是我省主动启动的促进南水北调水质保护的重大生态工程。我们将结合《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力争使汉、丹江综合整治工程纳入国家治理规划范围,得到国家资金项目支持。省上即将成立南水北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水质安全等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的研究解决力度,从而加强对汉、丹江综合整治工程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建设得到更有效的推进。
四、关于加快出台《对口协作规划》,落实对口协作资金的建议。目前,《天津市对口协作规划》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制定了《对口协作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2014、2015每年2.1亿元,“十三五”期间每年3亿元的对口协作资金规模,天津市将围绕生态产业、环保设施、公共服务、科技转化、经贸合作和人力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支持水源区建设。2014年,天津市已落实对口协作资金2.1亿元,支持陕南三市70个对口协作项目建设,目前我委正在向陕南三市征集2015年对口协作项目,并抓紧调研启动编制对口协作“十三五”规划,全面推动对口协作工作。
五、关于持续加大生态移民和退耕还林补偿力度的建议。我委已多次在南水北调工作汇报中,申请国家相关部委参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精神,将陕南三市移民纳入后期扶持范围,按照每人每年600元进行补助,扶持20年,并请求在对陕南移民搬迁前三年专项支持基础上,对后续移民按照户均2万元标准、每年6.3万户规模继续给予专项补助。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继续跟进,加大申请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