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5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207号

 

尤成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安康市县级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补贴的建议》(第2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津陕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资金计划已经下达,本次下达南水北调对口协作资金2.1亿元,其中污水垃圾建设项目28个,资金168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资金缺口补助。2015年将再下达2.1亿元对口协作资金,“十三五”期间每年将下达3亿元的对口协作资金,其中大部分将用于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补助。“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我省的水质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