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212号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陕南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2年国家印发《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以来,结合我省陕南中药资源优势及产业发展状况,省上围绕陕南中药产业发展编制出台了相关规划及政策扶持措施: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原省计委《陕南中药产业发展规划》(2003-2020);2007年结合《陕西省实施七大工程促进农民增收规划纲要》(2008-2012)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工程部分,又制定了《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十一五”以来,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陕南突破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关于加快推进陕南循环发展的若干意见》,都把中药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内容予以支持。
为推进陕南中药产业发展,省上2003年曾设立陕南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并安排每年5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中药产业发展,2003年-2005年累计投入1.42亿元支持陕南中药基地标准化建设、企业GMP认证及项目建设。十一五以来,省政府设立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由原中药产业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十一五每年2.5亿元及十二五每年6亿元,中药产业作为陕南优势特色产业纳入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整体规划一直得到重点支持。2006年以来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共扶持中药项目108个,累计扶持资金2.1亿元。
根据您的建议,一是我们将指导督促陕南三市继续落实好有关规划,进一步促进陕南中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我们将在陕南循环发展及一县一产业项目安排中,根据有关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陕南中药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产业链条延伸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也欢迎您在项目建设方面给与我们积极指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