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217号

 

尊敬的丁晶委员:

    您所提的《关于加强校企合作,促进高校顺利转型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陕西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和校企合作等问题的热切关注。您所提问题切中要害,所提建议紧扣形势,为省政府决策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一、关于制度保障问题

    如何将校企合作纳入法律制度保障范围的问题,是省上一直在积极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早在2009年,省人大就着手就修订我省《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进行调研论证。此后,省人大多次召开会议或采取书面形式,反复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及职业院校意见。今年3月初,教育部调研组来陕调研《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省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并结合工作职能就修订《职业教育法》提出建议。近期,受全国人大委托,省人大正在对我省贯彻《职业教育法》情况进行检查。以上举措,为修订《职业教育法》奠定了坚实基础,相信有关校企合作的法规也将会明确地体现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之中,必将成为助推校企合作顺利实施的有力制度保障。

    二、关于鼓励措施问题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5〕9号)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和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支持校企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品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严格落实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专项补贴、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举办职业院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省将职业教育作为投资重点,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提升职业院校基础能力水平,为校企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委将按照省政府要求,履行好部门职责,多措并举,加大投资,努力为职业院校和企业创设绿色通道,正确引导、扎实推动校企合作工作健康发展。

    三、关于机构保障问题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职业教育统筹协调。2006年,省政府成立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了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我委将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促进校企合作工作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陕西高等职业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