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220号

 

中国民主促进会陕西省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陕北非公有制经济应付“三期叠加”健康发展的建议》(第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对陕北当前经济形势特别是非公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也非常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陕北经济在去年以来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狠抓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在全国同类能源城市中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速和活力,民营企业发展困难正在逐步缓解。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在神木、府谷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和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以来,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您提出的一些问题已在努力解决,包括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税扶持,产业升级,组建融资担保公司、金融服务中心等金融创新,以及民间融资信用建设、民企培育、人才输送等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

    二、关于民企转型升级方面。不久前的第13次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会议提出要把创新驱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是技术创新,民企要围绕产业链,有自己的科技技术创新能力。目前西安交大正在建设科技创新港,可以通过建立能源化工研究员来提供技术上的保障。要搭建技术创新平台,在基地形成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二是加大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支持。落实好省财政科技资金60%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各级政府要继续清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把中省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民营企业要优化生产经营流程,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发展治理结构。

    三、关于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当前,我委已代政府草拟了《关于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追赶超越的意见》,其中提出政府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制定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参与重大能化基础设施还有社会事业项目。二是创新金融服务。建立重大项目与信贷资金对接机制,进一步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进一步开展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助保贷等金融创新工作,培育新兴产业后续发展动力。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处理好民间借贷问题。四是加快自主品牌体系建设,加强非公人才培训,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关于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今后政府在帮助陕北非公经济发展方面将主要抓好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政府要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激励创新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二是继续抓好神木、府谷省直管县试点和转型升级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激发活力。三是大力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大型国有能源企业深化与民营企业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围绕重大项目开展产业横向配套,纵向延伸,引导民营企业进行多方式的联合重组。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陕北非公经济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