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224号

 

高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建议的提案》(第7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省发改委会同省国资委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4年8月由省政府以陕政发〔2014〕30号文件印发。

    我省《意见》强调了4项需要着重把握的原则:坚持顶层设计,统筹兼顾,避免“碎片化”,不搞“单打一”;坚持市场导向,效率优先,不搞“拉郎配”;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提出了“6个一批”的发展路径,即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培育一批、推进改制上市做强一批、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发展一批、加快整合重组步伐搞活一批、探索员工持股转化一批、着眼准入引导新增一批。

    为推进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意见》制定了7项配套措施。一是按照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3种类型实施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对竞争类国有企业,不设股权比例,全面向社会资本放开。二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通过整合重组、划拨股权、注入国有资本金或企业改组等途径,组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三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和去行政化。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有利于改革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五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创新型省份建设机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六是加快多层次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整合,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场交易,国有产权必须进场交易,探索特许经营权、预期收益权、知识产权、债权等通过产权市场交易。七是制定新一轮促进非公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清除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目前,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抓模式创新。通过树立典型案例、推出示范项目、充实项目库、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等措施,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尽快落实落地。截至2015年3月底,各市(区)、省级部门已经申报、纳入全省PPP项目库共130个项目。二是抓项目放开。在首批推出39个项目的基础上,2015年计划再向社会推出一批示范项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以持续激发社会资本活力。三是抓政策配套。完成省属企业分类改革,尽快修订完善提高省属国有企业资本证券化率、实施省属企业分类考核和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配套措施。四是抓试点示范。在竞争类、公共服务类、功能类企业中选择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力争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

    您提出当前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5个方面制约问题切中要害,亟待中央从顶层设计和理论实践层面加以解决和指导。您关于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尤其是积极推行职业化经理人制度、重视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引领作用和创新活力等内容,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吸纳,会同国有资产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国有知识产权资产的管理。

    在此,感谢您对我省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问题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结合国家有关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意见》落实,并就此提案中有关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指导我们的工作,为我省发展改革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