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160号
民革陕西省委员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问题与建议》(第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古以来,县域就是我国最基本的行政单元,在城乡二元中,县域范围内的建制镇被划分到了乡村一元,行政建制的县则是“城”与“乡”之间的纽带,同时也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切割线”,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和重要生长点。您的建议关于如何加快推动县域城镇化发展,十分有借鉴意义。
去年,省委、省政府发布了《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明确要加快推动县域城镇化发展,提出按照现代城市规划标准建设县城,进一步合理配置城镇资源,有序引导人口、产业及各类要素合理集聚,加快培育新的区域中心城市。支持神府、定靖、彬长、韩城、汉中盆地和月河谷地等区域,推动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加快发展,形成与中心城区优势互补的功能区。为进一步增加县域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选择县域经济发展较快、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的43个县,统筹规划县域工业园区,加快推进产业向工业集中区集聚。
我委高度重视推进县域城镇化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做强县城”的要求,我委正在积极编制《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在多规融合、土地流转、投融资体制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行政区划调整等方面,选择人口规模较大、产业基础良好、交通条件便捷、地方财政实力较强的县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力提高县域人口规模和集聚能力。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要求,我们推动部分县正在积极申报国家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试点,谋求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您的建议涉及推动县域城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与省上的考虑高度契合,我委将在制定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年度重点工作及其他相关方案时予以落实。接下来,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城镇化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