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190号
康惠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西安铁路枢纽新筑铁路综合物流中心的建议》(第3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去年底,获批国家、国际两个代码的“西安港”正式成为国内首个内陆型“始发港/目的港” 港口,标志着“西安港”将成为全国重要的物流货物集散地、丝绸之路经济带集散能力最强的物流中心、“一带一路”核心货运枢纽,作为“西安港” 重要支撑的西安新筑铁路综合物流中心包括其中。
西安新筑铁路综合物流中心将在年内加快推进建设。4月11日,国务院召开铁路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今年铁路建设任务,该项目包含其中。年初,铁路总公司已经将其纳入年内开工项目计划。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该项目的建设,曾多次研究部署,2月12日,省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确定由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市政府、西安国际港务区等部门成立规划团队,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优化修订工作,以实现包括该项目在内的功能多样化、装备现代化、办理便利化、服务全程化、管理信息化的“西安港”。目前,该项目完成了预可行性设计,已报铁路总公司进行立项审批,可研设计及批复的相关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已经启动,正在按7月底完成可研报告批复、8月份完成初步设计批复、11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的目标,抓紧推进各项工作。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协调相关单位,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前期手续,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做好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并顺利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