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79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7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30

陕发改办复〔2015〕161号

陈安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铜川市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列入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提案》(第5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2012年,我委将其确定为陕西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2013年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推进了循环经济产业的集聚发展。

    您提出的将铜川市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申报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建议对推进铜川市循环经济发展很有必要。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之一就是选择千家不同类型的骨干企业或园区开展示范,在企业内部或园区范围内实现基于循环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物质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我们将积极协调铜川市发改委、董家河产业园区管委会做好申报前期工作。同时园区管理部门要抓紧落实省级循环经济试点方案的目标任务,加强入园企业项目建设、打造“煤-电-铝”、“煤-电-建材”等联产联营为主导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资源多层次就地转化增值。进一步落实园区产业化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使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单位产值能耗、物耗、水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力争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