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5〕197号
周增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实施月河补水工程的建议》(第2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康市月河川道地区地势平坦,城镇密集,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素有安康市“粮仓”之称,也是我省“十二五”规划的全省城乡统筹示范带之一,随着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供水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月河补水工程是解决区域供水问题的骨干水源工程,规划年调水量8200万立方米,主要由双营水库和12.2公里长的输水隧洞两部分组成,双营水库位于石泉县境内池河中游中池镇群心村附近,总库容3872万立方米。该工程已列入我省“十二五”规划,应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我委一直高度关注月河补水工程的建设问题,就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多次与安康市有关部门沟通意见。今年2月初,我委收到安康市发改委和水利局联合报送的《安康市月河补水工程项目建议书》,鉴于月河补水工程的水源为中型水库,前期工作要求高,涉及程序较多,根据国家关于中型水库建设的有关规定,我委于2月下旬专门函复安康市发改委(陕发改农经函〔2015〕224号),就项目申报纳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流域机构审核以及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移民安置专项规划等事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我委将继续关注月河补水工程,支持安康市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工程建设方案,积极做好有关协调工作,促使工程早日立项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