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30

陕发改办复〔2016〕125号

 

马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发展油气转化产业油气指标的建议》(第1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油气资源就地加工利用水平,实现资源高效转化和利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缓解我省所属炼厂油源不足和天然气供应紧张的矛盾,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在与中石油高层的会谈中,多次提出请中石油将长庆油田分公司在陕北的增量原油尽可能多的留在陕西加工,增加天然气供应以满足陕西天然气消费市场需求。我委也多次也中石油规划计划部进行沟通,协调落实原油新增和天然气保供等各项事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中石油供应我省的原油和天然气量逐年增加。

    关于建议省政府协调长庆油田公司争取原油供应指标的问题,由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原油指标分配是由中石油总部统筹考虑后统一调剂供应给各炼厂,我委将积极建议省政府适时与中石油总部进行沟通,协调中石油尽可能多地增供原油给我省炼厂。关于协调争取延长石油集团原油供应指标的问题,延长石油集团所属炼厂原油加工能力远大于企业自身原油产量,延长所产原油尚不能满足所属炼厂发展需要,虽经省委省政府多次协调中石油长庆油田增供原油,但所属炼厂仍不能实现满负荷生产,部分装置常年停工待料,没有原油指标供应其他炼厂。

    关于天然气利用的问题,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要求限制天然气化工,优先保障民生用气。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鼓励发展天然气调峰发电和冷电热三联供。请贵县在发展天然气下游利用产业的时候,充分结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发展方向,认真谋划好天然气利用项目。关于天然气供应指标的问题,根据全国天然气供气紧缺的现状,多年来,我委一直在积极向中石油和国家能源局争取提高我省用气指标,以保证全省民生用气。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明确指出国家能源局取消代发改委实施的天然气商品量分配计划审批,今后天然气不再实行指标分配,由需求方和供气方直接进行协商确定。基于这种状况,今后全省也不再下达天然气用气指标计划,但我委将继续加强和中石油等各供气单位的沟通联系,统筹协调好全省民生用气保障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