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122号
马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园区的建议》(第1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定边县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基础雄厚,适合发展以大宗资源型产品物流为主的现代物流业,发展物流业对定边县产业转型升级、吸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我委高度重视陕北能源化工物流发展,在省“十三五”规划和《陕西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中,我们均提出要加快能源化工物流发展,并将榆林市列为我省一级物流节点城市。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2014年榆林市被列为国家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
您在提案中提出定边县正在建设现代物流园区,我们认为,该项目符合当地实际和国家物流业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将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您希望将项目列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目前我省尚未启动省级物流园区认定工作。2015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启动国家示范物流园区认定工作。我们建议定边县参照国家相关要求积极争取,我委将做好协调配合。在符合相关要求前提下,我们将继续利用中省相关资金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力度,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步伐。
我们建议定边县按照《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要求,科学编制园区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周边区域的物流需求规模及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确定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并加强与国土、建设、交通等各类规划的衔接,合理制定物流园区详细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园区的发展定位、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建设分期、配套要求等,确保园区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