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30

陕发改办复〔2016〕119号

 

 

彭安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洛川石油化工项目的建议》(第2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我省石油化工产业将在前期发展的基础上,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品质量,不断延长产业链,着力发展高端化工产品,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竞争能力。我委大力支持石油化工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优化存量,做强增量,提升企业竞争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延长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是企业在现有装置和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挖潜增效,根据市场情况统筹规划建设的轻烃深加工项目,由于市场行情和各方面情况的变化,项目的生产方案历经多次变化。我委对该项目高度重视,多次与延长石油集团进行沟通协调,力促企业加快各项进度,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目前,项目最终产品方案已确定并将于第十四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座谈会期间实质性开工建设。同时,我委积极支持延长石油集团在现有炼化装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下游深加工,提升高端石化产品生产能力,增强市场有效供给能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关于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及今后在洛投资建设的化工项目在洛川注册的建议,经沟通后,延长石油集团表示,仍将沿用目前在洛单位的注册方式,持续促进企地共同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