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117号
黄小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省境内高速公路LNG加气站建设的意见》(第17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LNG加气站建设,对于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省对LNG加气站建设高度重视,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发挥优势,密切配合,着力推进“道路气化”工程,我委将“道路气化”LNG加气站项目建设作为《“气化陕西”二期方案》主要内容,加快推进LNG产业发展。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已投运LNG加气站20余座,初步形成了高速公路加气点线状布局。但从总体上看,目前LNG加气站建设仍面临许多问题,一是灵活的市场机制没有建立,高速公路加气站主要是由少数几家国企建设,还没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吸纳调动社会资本参与不够。二是存在简政放权落实不到位。随着LNG加气站审批权利下放,有关部门如何承接、如何互动、如何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等需进一步完善规范。三是随着油价大幅下跌,经济增速放缓,能源需求明显下降,出现LNG重卡销售量降低,LNG加气站建设呈放缓态势。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我委所担负的职能,认真研究相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LNG加气站建设,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LNG 建设规划落实工作。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力争“十三五”期间在高速公路建成LNG加气站80余座,逐步构建形成较为完备的车用LNG销售体系。
二是优化加气站项目审批流程。按照简政放权要求,针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重点物流线路、物流园区等“气化陕西”二期重点领域加气站项目,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加快LNG加气站项目备案办理,努力实现在线并联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并督促有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协调做好气源保障工作。积极协调省内LNG工厂优先保障LNG加气站用气需求,为全省加气站项目运营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并适时协调物价部门就LNG加气站价格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四是做好产业支持政策研究。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变化和我省实际,加快我省LNG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着重培育天然气汽车消费市场。同时,支持企业利用市政工业用地、租用土地、划拨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多种方式建设加气站,切实降低企业建设成本。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