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2

陕发改办复〔2016〕115号

刘维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作开发边远、残次、揭盖油井的建议(第1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边远井、残次井、揭盖油井”应指位置偏远、在勘探开发边缘区域、没有纳入地面集输流程的油田探井、油田评价井及生产后期废弃封闭的油井。对此问题,我们分别与延长石油集团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进行了沟通协调。延长石油集团表示其没有此类油井。长庆油田公司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有使用价值的油井将实施正常生产管护,对无使用价值的油井将予以报废封井,长庆油田目前没有单井对外合作开发意向。据了解,过去由于油田公司封井工艺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确实存在一些私人非法解封井而产生的“揭盖井”问题。但随着油价和能源需求大幅下降,受开采成本高等因素影响,我省油田企业大多处于亏损状况,残次井、揭盖油井问题目前已不十分突出。最近,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整治涉油违法犯罪活动,铲除非法利益链条,深挖背后“保护伞”,维护石油天然气设施安全。“揭盖井”也属打击整治重点之一,长庆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揭盖井”回收治理力度。

    为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去年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已草拟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对有序放开石油勘查、开采、进口、加工准入等提出了明确意见。我们将在国家政策出台后,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我省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相关改革,调动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市场化办法解决理顺油田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实现共赢。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油田合作开发利用及管理体制改革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