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114号
刘矿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延能集团4×100万千瓦火电项目等纳入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建议》(第4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我省电源布局北移战略部署,“十二五”以来延安煤电建设已进入快车道。目前核准在建大唐延安热电厂、华能延安富县电厂,陕煤化黄陵店头电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全部投产后延安电力装机将达到407万千瓦,成为保障延安及依托750千伏骨干网架向关中送电的重要火电基地。
一、关于建设4×100万千瓦外送煤电项目。2015年,延安市启动煤电基地规划建设工作,省政府给予积极支持,专题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纳入国家规划,并多次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领导协商争取。国家能源局明确给予支持,但考虑全国用电量增速放缓、电力供需总体宽松的局面,需根据中东部电力增长空间,适时研究部署外送输电通道。目前,延安煤电基地已纳入我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我省将积极跟踪,争取纳入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
二、关于延安新区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近日,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印发了《热电联产管理办法》,要求发展热电联产要坚持“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的基本原则,并从城市人口、供热面积、替代关停的锅炉配比及采暖期的热电比等提出约束性指标。其中新建燃煤热电项目与替代关停燃煤锅炉和小热电机组挂钩,原则配套关停燃煤锅炉容量不低于新建机组最大抽汽供热能力50%;要求国家对所在省电力电量平衡预测后仍有电力缺口50万千瓦以上,采暖期热电比不低于80%;鼓励建设背压热电机组。
考虑国家针对全国煤电产能过剩局面,已出台煤电有序发展相关意见及煤电预警机制,近期内不可能安排我省新增煤电规模;而背压热电机组不受煤电总量控制目标限制,核准权限已下放市级政府,通过逐步完善背压机组电价、热价和优先发电等扶持政策,将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建议由延安市政府先期开展延安新区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规划研究,原则上利用在建的大唐热电项目和无干扰地热(干热岩)等新能源项目供应,确需新建热电可优先考虑背压机组。
三、关于子长高台—石家湾煤炭资源整合区项目。目前,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能源和煤炭两个专项规划正在修改完善。在这几个规划中,煤炭资源整合均是我省煤炭产业优化结构、实现集约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全省煤炭资源整合项目较多,难以在规划中作为重大能源建设项目逐一列出,子长高台-石家湾整合区项目按照省政府批复文件和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相关建设程序组织推进。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