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110号
张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宝鸡中华养生城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生态养生养老产业的建议》(第8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培育大健康产业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健康养老机构,提供精细化、标准化、柔性化、便利化服务”。2014年我省先后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业,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全产业链占我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等目标。宝鸡在加快发展生态养生养老产业方面做出大量有益尝试,适应人民生活消费需求,推进健康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您提出的支持大宝鸡中华养生城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生态养生养老产业的建议,我们认为,目前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中,已明确了一系列土地供应、税费优惠、金融支持、建设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建议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用足各类优惠政策,按照相关程序完成各项前期工作,积极申报争取各类政策资金支持。近期,我省正在制定关于促进医养结合的文件,对于各地发展生态养生养老产业必将起到助推作用。
感谢您对我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将一如既往,积极制定和利用好各类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