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9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2

陕发改办复〔2016〕102号

高玉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马栏革命旧址加快推进马栏镇级市建设的建议》(第2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马栏镇级市培育试点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的一系列精神,以移民搬迁、重点镇建设、镇村综合改革等为抓手,积极推进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但是我省城镇体系仍不够健全,小城市规模偏小、基础薄弱、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2015年7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意见》,决定在宝鸡蔡家坡、渭南庄里、榆林大柳塔、安康恒口四个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提出以赋予试点镇与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潜力相适应的管理权限,加快培育一批实力较强、功能完备、管理科学的镇级小城市, 2015年12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的小城市改革座谈会就镇级小城市的相关工作做了部署,考虑我省镇级小城市培育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决定暂不扩大试点。

    二、关于恢复保护马栏镇旧址的问题。

    马栏镇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更是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县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为支持马栏革命旧址建设,我委衔接国家有关部门,2009年给予投资1636万元建设资金(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50万,地方配套486万);2016年向马栏镇投资149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98万,地方配套300万),主要用于建设旅游公路、整治环境、停车场、供电线路、污水处理等设施。后续我委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对马栏革命旧址的建设投入力度。同时我们建议旬邑县在马栏镇革命旧址建设中,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运用PPP等模式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马栏镇革命旧址建设。

    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到将“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的支持力度”,并要求“培育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将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置为市”我们希望马栏镇能加强自身建设,紧抓机遇,在镇级小城市试点方面做出成绩,我们也将积极支持马栏镇的建设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