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5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2

陕发改办复〔2016〕95号

李敬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的建议》(第335)收悉。现答复如下:

    秦岭是我国具有全球意义的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被誉为我国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建设秦岭国家公园,有利于秦岭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各种生态系统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社会、经济和生态得到协调持续发展。是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和“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建设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秦岭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先后安排数亿元,用于华山风景区、朱雀国家森林公园、楼观台国家森林公园、翠华山国家地质公园、牛背梁森林公园、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柞水溶洞风景名胜区等景区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积极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问题,您的建议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省级有关部门正在做方案,与您的建议不谋而合。对这个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把建设秦岭国家公园有关内容,写进了文件中。公园建设前期工作已启动。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明确由省林业厅牵头,筹建秦岭国家公园,编制总体规划。据悉省林业厅专门组建了公园建设筹建机构,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形成了初步建设方案。目前,正着手开展公园规划、建设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有望年底会有初步成果。根据国家《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在研究编制公园规划、建设方案时,首先涉及到的就是组织管理机构问题,形成对秦岭现有各类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基本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实行有效保护、规范高效的统一管理体制。以规划为龙头,依据总体规划和方案,分步实施,建设秦岭国家公园。

    建设秦岭国家公园,恰逢国家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战略机遇,我们责无旁贷应抓住这一机遇,做好建设秦岭国家公园相关工作。年初,我委就公园建设有关事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做了专题汇报,一旦国家公园体制政策出台,我们将继续与国家有关部委协调沟通,积极申报,力争将秦岭国家公园纳入国家公园规划中。我们也将积极配合省林业厅,协调有关工作,支持秦岭国家公园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保护和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