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89号
王孝成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康加快“飞地经济”发展的建议》(第4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安康“飞地经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2013年,安康市委、市政府为统筹全市范围内区域协调发展,抢抓“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示范”机遇,作出了大力发展“飞地经济”部署。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项目支持等合作机制,引导限制开发、空间不足的白河、紫阳、岚皋、宁陕、镇坪5个县把重大项目向安康高新区和恒口示范区集中,落户建设“飞地经济”园区,形成限制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陕南三市发展,重点支持陕南的循环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康高新区和恒口示范区的5个“飞地经济”园区是陕南循环发展的聚集区,也是我们支持、扶持的重点。2011年以来,省政府每年安排陕南发展专项资金6亿元,支持陕南三市发展。我委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从陕南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了安康市“飞地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安排资金2000万元。同时,我委积极创新陕南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与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省建设银行合作设立陕南循环发展“银政担”融资平台,解决陕南发展融资难的问题,其中就与“飞地经济”园区达成了协议,为其融贷2亿元,目前已落实贷款1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大力支持安康市“飞地经济”园区建设:(1)按照第十次陕南循环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我委已正式向省政府请示增加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如获批复,我们将相应增加对“飞地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2)在目前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我们将加大对“飞地经济”园区内所实施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落户“飞地经济”园区(3)2015年,我委推动的陕南循环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并正式运营,成为我省首家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主要为陕南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及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安康市也出资参与了该公司的组建。我们建议安康市与陕南循环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充分衔接沟通,进一步扩大“飞地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规模;(4)在国家南水北调项目资金安排、津陕对口协作项目安排等方面,加大支持“飞地经济”园区的环保、生态环境建设工作;(5)结合我委职能,在国家重大项目布局、改革创新试点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向“飞地经济”园区倾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