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3

陕发改办复〔2016〕86号

尊敬的薛莹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石川河阎良区全域治理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48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石川河是渭河一级支流,发源于铜川市耀州区,自西北向东南流经铜川市王益区、耀州区,渭南市富平县,西安市阎良区、临潼区,最后于西安市临潼区的交口街道办流入渭河。石川河是我省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流域内水源涵养、蓄洪防旱、气候调节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具有重要作用,是当地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保护和提升石川河生态环境水平,阎良区结合西安市“八水润长安”工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湿地建设的渠道只有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结合你区实际,可考虑创建国家级湿地公园,进而策划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争取国家投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挂牌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报,由国家林业局审批。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由我委审查批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保护管理工程。保护管理站点:湿地公园基层保护管理站(点)的办公、生活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保护设施:保护围栏(网)、保育区界碑(桩)、野生动植物救护设施设备等;巡护设施设备:巡护道路、巡护车辆和船只等。二是湿地恢复工程。包括退耕(牧、渔)还湿、湿地植被恢复、水鸟栖息地恢复、水资源调配等综合治理工程。三是科研监测工程。科研监测野外站点建设;科研监测设施设备,包括水文水质监测仪器设备、生物调查监测设备、科研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和科研监测数据分析设备。四是科普宣教工程。包括国家湿地公园内的宣教中心基础设施、标本陈列设施设备、解说设备、电教设施、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材料制作等。通过湿地公园建设,将有力推动石川河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你区湿地保护能力。

    另外,阎良石川河治理项目已纳入渭河治理规划,我委已于2015年安排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235万元,请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我委将根据石川河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情况,继续争取国家有关资金渠道予以支持。

    总之,我委将通过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渠道,尽力支持阎良区开展相关项目建设,早日建成美丽石川河、美丽阎良区。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