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3

陕发改办复〔2016〕79号

雷媛媛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安阳、西卓子煤矿相关手续批复建议》(第4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增速下滑,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停止办理煤矿核准前期手续,国家能源局也正在研究制定新建煤矿减量置换办法,待国家对新建煤矿核准的相关政策明确、重新开始受理前期手续办理等条件成熟后,我们将积极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争取项目能够早日核准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