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3

陕发改办复〔2016〕78号

刘显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搬迁柞水县下梁新城区高压变电站的建议》(第4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下梁新城周边电力设施基本情况

    目前,在柞水县规划的新城区(下梁镇)周边共有三家单位所属的中高压电力设施,其中有省电力公司所辖330千伏柞水变和110千伏下梁变、西安铁路局所属的110千伏柞水牵引变,另外还有省地方电力公司的35千伏线路。共涉及330千伏线路5回、110千伏线路10回、35千伏线路5回。

    省电力公司所辖330千伏柞水变、110千伏下梁变分别于1999年4月、2000年11月建成投产。两变电站主要是为了满足西康电气化铁路及柞水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其中330千伏柞水变位于下梁镇沙坪村,占地约62亩,北接西安南郊变,南联安康金州变,东与商州张村变牵手,是陕南电网与关中电网重要的枢纽变电站。110千伏下梁变位于下梁镇沙坪村占地约10亩,这两个变电站距县城乾佑镇约6-7公里。西安铁路局所属的110千伏柞水牵引变承担着西康铁路繁重的供电任务。

    电力设施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促进当地城市建设和工农业经济发展以及群众安居乐业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中,特别是在工程选址方面很慎重,既要考虑地质结构减少自然灾害对其的影响,又要考虑对周边人群等敏感目标的影响,同时还必须结合当地规划,充分预留城市未来的发展空间等诸多因素。这些输变电工程都是由甲级设计单位经过详细技术经济比较和科学论证,征求有关部门特别是当地规划部门意见,并由中国电力顾问集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确定变电站站址,站址选定必须既不能影响县城布局又符合供电经济半径,尤其是330千伏柞水变,由于330千伏站址的占地要求,和柞水特殊的地理环境,可选用的站址很少。同时330千伏柞水变、110千伏下梁变不仅是柞水县及正在规划建设的下梁新区理想的供电电源,更是柞水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我们一直协调将电力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也请您继续给予关注,让电力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更加有效衔接,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搬迁变电站存在的主要困难

    根据目前陕南电网主网架结构和变电站在电网中所发挥的作用,要搬迁这3座变电站非常困难,一是变电站供电的用户非常重要,有西康电铁、西柞高速公路隧道、矿山矿井等重要用电负荷,无法停电;二是搬迁工程投资巨大,不仅将已建成工程作废,还需重新投资,浪费严重,另外,重建项目需要重新办理土地利用、环境评价、站线选址等重要支持性文件,还必须重新办理核准,建设周期要3-4年;三是由于柞水县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有限的土地资源,难以选出适合建设较大规模变电站的站址。您提出的河东野猪寨站址,在原工程选址过程中已进行过比选,其用地面积、大件运输、进出线走廊、变电站用水等条件均无法满足工程要求。

    三、关于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及的变电站所产生的噪音和电离辐射严重影响周边的正常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问题。在工程设计、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工程建成后也经过了省级环保部门的环评验收。国内各大主流媒体也已多次通过现场试验(测试)和相关数据解答了群众的疑虑。

    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属于极低频场,通过电磁感应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关于极低频场范畴的电磁场曝露,在电磁场强度低于国际导则限值(电场强度5千伏/米,磁感应强度0.1毫特)的情况下,不具有有害健康的影响,常年在电厂、变电站值班的工作人员未出现由此引起的健康问题也证明了国际导则限值的科学合理性。

    基于以上种种因素,我们经征求部分专家意见,结合省内外部分区域规划扩建后与电力设施关系协调处理的情况后认为,电网主网架中的高压变电站设施应坚持“无因重大安全隐患和无重大社会影响不宜搬迁”,如果确实需要搬迁的按照“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需要柞水县政府协调土地开发部门出资搬迁。

    为了保障铁路等重要负荷以及附近地区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电力供应,考虑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维持现有电网结构和柞水县的经济承载能力,建议现有变电站不搬迁,希望能得到您和其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电力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通过您向其他代表转达我们的谢意。我们殷切期望与您保持经常的联系与沟通,您的意见和建议也将作为今后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应重点考虑的问题,选择站址时应给该区域长远发展预留好空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