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4

陕发改办复〔2016〕71号

杨美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咸阳加快物流业发展的建议》(第2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咸阳市交通、区位、产业优势显著,是国家物流园区二级布局城市,具有打造区域物流枢纽的良好基础和潜力。您在建议中提出,希望将咸阳列为物流节点城市给予建设和支持。2015年8月,鉴于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三市(区)区位相邻,产业发展融合度高,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大西安战略部署,省政府出台实施的《陕西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将大西安列为我省核心节点,并提出要推动西安、咸阳、西咸新区物流一体化。

    下一阶段,我委将做好大西安物流业规划布局,推动西安、咸阳、西咸新区物流业协调发展,并进一步加大对咸阳物流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利用国家建设专项基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渠道,支持咸阳物流业基础设施和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加大重点物流企业 培育力度,推动咸阳市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