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9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4

陕发改办复〔2016〕69号

尊敬的李慧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宝鸡设立综合保税区的建议》(第6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动下,宝鸡发挥综合交通优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主动谋划开放型经济发展,外贸总额快速增加,2015年达到53.68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二。目前,宝鸡市积极申请在高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已初步完成综保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招商签约入区项目25个,计划今年6月底前将申报文件报至省政府。我委支持宝鸡市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将积极协调西安海关、省国土、住建等部门做好与国家部委的衔接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