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7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4

陕发改办复〔2016〕67号

张玉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大西安(三原)国际商贸物流园建设的建议》(第2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三原县正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大西安(三原)国际商贸物流园,我们认为该项目符合当地实际和国家物流业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带动三原县、咸阳市商贸物流业发展,并将引领、支撑其他产业发展。我们将继续关注并支持该项目建设,在符合相关要求前提下,积极将项目列入省“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利用中省相关资金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力度,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步伐。

    同时,我们建议三原县按照《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科学编制园区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周边区域的物流需求规模及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确定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加强与国土、建设、交通等各类规划的衔接,合理制定物流园区详细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园区的发展定位、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建设分期、配套要求等。

    感谢您对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