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65号
王建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宝二电向凤翔县长青工业园区直供电的建议》(第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是我省推进电力市场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重要措施,按照《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办法》(陕发改运行〔2014〕1002号)规定,该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西北能源监管局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实施、有序推进。其目的是为了统一管理,确保电网合理调度、安全稳定运行。
一、我省直接交易工作进行情况。
我省自2014年11月起开始进行直接交易试运行工作,当年组织试运行交易电量为3.7亿千瓦时,2015年组织直接交易电量31亿千瓦时。2016年确定全年直接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交易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每次50亿千瓦时。此次直接交易电量约占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的10%,占全省工业用电量的12.5%。按照鼓励企业降低产品单位能耗、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装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原则,优先支持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企业和10千伏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现已完成上半年用户申报和审查工作,后续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
二、关于设立凤翔县长青工业园区直供电试点的问题
目前我省尚未开放工业园区整体进行直供电交易的原因来自多个方面。一是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工业园区开展直供电试点的具体操作政策,工业园区如何参与直供电的相关规定不明确;二是现有工业园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尚未在电网企业单独开户,不满足直供电的基本条件。结合我省各地区实际情况,带来相关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工业园区整体参加直接交易不符合政策规定。按照《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陕发改运行[2014]117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参与的用户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制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排放达标,产品单位能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同一工业园区内入驻的企业种类不一,并非所有用户都符合此要求,如整体参与,将违反此规定,不利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不利于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同时对非工业园区的同类、同耗企业造成不公平。
其次,是工业园区整体参加直接交易将造成局部市场价格的无序化。工业企业生产用电执行的是大工业电价,厂区职工宿舍或者生活区执行的是居民生活电价,企业办公大楼执行的是非居民照明电价,不同的用电属性执行的电价也不同。如果工业园区作为整体参加直接交易,既意味着园区内所有电价类别的电量都参加直接交易,包括目前因为交叉补贴电价较低的居民生活电价,居民用户已经享受了其他电价对其的补贴,再在此基础上,通过直接交易降低价格显然对其他类别的用户是不公平的,容易造成局部市场价格的无序化。
最后,工业园区整体参加直接交易在实际操作中困难较大。电网企业目前都是以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作为在电网企业申请开户供电的依据,每个企业在电网公司电费管理系统中是单独的一户。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在计量、抄表、结算,包括发票的开具都是按照已有业务流程开展。如果以工业园区整体进入,将面临园区为单位进行整体流程的问题,需要园区管委会提前制定出相关方案,并通过认真验证方案的可行性、全面性、安全性,最终通过园区的统一管理确保电力用户在企业用电、结算、后期维护等相关流程中的安全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工业园区整体作为电力用户参与直供电试点,目前还有一定的难度,我委为稳妥推进改革,准确把握改革方向,规范试点工作,防止试点工作方向走偏,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先行在延安地区安排部署开展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的电力客户享受到直供电的优惠政策。就目前宝鸡地区已经开展的直接交易相关工作,我委将充分考虑其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在2016年上半年直接交易电量分配上给予政策性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