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64号
冯水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陕西省内小火电发电企业实行“双管双控”的建议》(第4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省大型、高效、环保火电机组建设步伐的加快,全省电力生产和供应能力有所提高,有力缓解了电力供需矛盾。2015年全省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工作稳步推进,电网安全运行平稳,但是我省电力结构的矛盾仍然存在,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装机容量比重仍然偏高,成为制约我省电力工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治污降霾的重要因素。
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落实省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部署,以及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关停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省环保厅印发了《陕西省环保不达标小火电机组改造关停实施方案》(陕发改煤电[2015]942号)以及《关于环保不达标小火电机组关停改造的通知》(陕发改煤电[2016]26号),对我省环保不达标的10万千万及以下燃煤火电机组(43台共计88.3万千瓦)名单进行了公示,并对改造关停工作进行了明确的指示,要求各市级政府抓紧落实辖区内不达标机组关停期限和改造计划,对目前仍未达标排放的机组,要求省电力公司、地方电力公司从2016年2月份起逐月消减发电量计划10%,其中集中供热机组从供暖期结束后次月开始消减计划。在2016年的基数电量计划执行中,我处将积极配合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我省统调火电机组中不符合要求的发电量计划。
目前,我委正在积极协调,将省地方电力公司所属电量计划纳入我省统调机组电量计划安排内,我省在役小火电机组均系热电联产或者利用余气、余热、余压的综合利用电厂,已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小火电政策要求关停的(1)(2)类范围,改造关停的重点在第(3)类范围内,现阶段按照环保达标条件来限制小火电,达到化解过剩产能的目的。你所提及的对目前在役运行的小火电进行“双管双控”意见很好,对促进电力结构调整、煤电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完全符合国发(2007)2号文的精神,但由于我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多年来依靠煤炭电力能源工业发展的实际问题,造成地方小火电行业无序化发展,现已形成较大的规模和相对复杂的局面,要解决好对小火电“双管双控”的工作,需要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单位包括省发改委能源局、省环保厅、省电力公司、省地电公司及各级地市政府在内的多部门通力配合下,按照统筹安排、落实责任、逐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开展此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