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63号
龙云庭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涉农企业用电问题的建议》(第4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确保农业和农村用电,事关农业发展大局,事关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我委一直保持高度重视,确保涉农企业安全可靠供电。今后,我委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省电力公司及地电公司等有关方面,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认真做好电力供需形势监测工作,提升监测水平,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产业集聚地区用电的分析,及时发现潜在性问题。督促电网企业做好本职工作:一方面加强电网运行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减少停电检修次数,全力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另一方面切实加强重要场所、重点客户保电工作,加强电网设备巡查工作,避免设备、线路因恶劣天气失控,将突发事件可能性降到最低,同时高度重视特殊时期电网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前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涉农用电安全可靠。
其次,监督各级电力部门做好应对各类灾害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依据电力突发事件的主要特点,以保电和防灾为重点,确保全省各级电力部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并设立相应的应急事件组织机构,多措并举,努力使电力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最后,在今后的电力运行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职能,关注电网运行情况,争取为用户做出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感谢您对我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