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4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4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4
陕发改办复〔2016〕59号
王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西安通用机场项目列入陕西省“十三五”重大项目规划的建议》(第644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及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建设西安蓝田通用机场对于提升西安警务航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构建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认真研究您所提建议,我委会同相关单位在制定“十三五”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时,已经将西安蓝田通用机场纳入其中。由于通用机场建设涉及军队、民航、地方三个方面,审批程序相对较多。目前,我们正积极配合西安市政府补充完善选址报告,争取尽快报军方、民航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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