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43号
韩宏琪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大西安区域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议》(第2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提,随着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和西咸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推进,规划建设大西安区域轨道交通体系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大西安区域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议非常中肯,对此,我委高度重视,经向省政府请示后,我委牵头召集西安、咸阳、西咸新区以及规划设计单位认真研究,于3月初已经启动了4项工作:一是尽快定稿大西安区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二是争取5月底前协调西安市、咸阳市和西咸新区,就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对接,达成一致方案。三是要求西安市牵头,于6月底完成大西安轨道交通第三轮项目建设规划。四是省级规划、环保等部门配合,争取8月底前完成第三轮项目建设规划的建设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力争11月底上报国家审批第三轮规划。我们将按照上述目标,积极配合做好大西安城市轨道交通体系分步实施的相关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