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30

陕发改办复〔2016〕154号

 

王虎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宝鸡至南充铁路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并尽快开工建设的建议》(第1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建议,规划建设宝鸡至南充铁路,将有力加强关中与川渝地区的客、货运输联系。对于您提出将宝鸡至南充铁路列入“十三五”规划建设问题,我委高度重视,考虑到该项目作为区域联系通道未能纳入国家“十三五”建设规划,经会同相关方面研究后,我们拟将该项目纳入省级“十三五”地方铁路建设规划,并支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以便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