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30

陕发改办复〔2016〕163号

 

冯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煤炭去产能推动我省煤炭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国家把淘汰落后产能和有序化解过剩产能作为煤炭行业脱困发展的重要举措,主要是通过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帮助企业在调整结构中实现扭亏脱困增盈,走上发展新路。我省煤炭落后产能主要集中在渭北老矿区,陕北、彬长、黄陵等矿区煤质优良、开采成本低、具有良好的竞争优势,在下一步去产能和调结构过程中,我省仍将重点建设陕北、彬长、黄陵等大型煤炭基地,加速形成全国领先的高产高效现代化煤炭优势产业,稳步提高我省煤炭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实现脱困发展和转型升级。

    一、 关于组织深入研究煤炭去产能课题,明确我省煤炭产业在全国煤炭产业中的未来定位,科学规划我省煤炭开发布局的建议回复

    陕西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2月份以来,娄勤俭书记、姚引良常务副省长、姜锋副省长先后分别召开了四次专题会议,听取了我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汇报。按照会议要求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一是立即成立了以姚引良常务副省长为组长、姜锋副省长为副组长、省发改委、省煤管局、陕西煤监局等12家单位为成员的陕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二是由省发改委、省煤管局、陕西煤监局等单位联合起草了《陕西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方案》。

    二、 关于结合结构调整和升级转型,在实施落后产能退出政策的同时,要扶助做好优势产能的核准的建议回复

    一是继续推动已列入国家规划和取得路条的煤矿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核准恢复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承担淘汰落后产能等产能压减责任的前提下,积极推动项目补办核准手续,核准一个开工建设一个,严格控制出现新的违规建设行为。

    二是争取“十三五”新建部分转化项目配套煤矿。在不增加全国煤炭市场供给的前提下,支持纳入国家规划的转化项目配套煤矿建设,充分发挥上下游一体化的竞争优势,推动我省煤炭企业增效脱困。

    三、 关于去产能的同时要保持我省煤炭产业优势,深入统筹产业发展规划,加快“煤+”一体化进程的建议回复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煤炭、电力、化工、钢铁等行业积极探索相互参股,共同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陕西能源公司参股华电蒲城电厂、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厂等大型主力发电企业;陕煤化集团在发展自身煤炭、煤化工、钢铁行业的基础上,控股大唐陕西略阳发电厂;陕煤化集团与华电陕西能源公司共同开发经营黄陵建新煤矿;陕西彬煤集团与华电瑶池电厂实现相互参股入股。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煤炭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63号)要求,加快推进煤电、煤电产一体化发展。充分运用发电指标联动等措施,鼓励省内发电企业就近选用燃煤;鼓励大型煤炭、电力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鼓励煤电产联营,建立稳定良性供需关系;支持能化产业向煤制芳烃、煤制烯烃等高端精细化方向发展,延长产业链;鼓励发展煤炭洗选加工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

    感谢您对我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