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02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0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30

陕发改办复〔2016〕169号

 

尊敬的吴向军委员:

    您提出的《将西安国际港务区建成我省内陆开发开放新高地的核心区》(第5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安国际港务区是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是我省构建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中心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省倾力建设港务区,不断完善港口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已搭建起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安港”、“长安号”国际货运班列、国家一类陆路(铁路)对外开放口岸等一批开放型经济发展平台。

    我委一贯重视并持续支持港务区建设发展。2015年,累计安排经贸领域各项资金1.847亿元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9个项目,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物流金融服务集聚区、新筑铁路综合物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多次开展调研、牵头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国际班列健康运营问题,并协调省市财政安排资金5000多万元支持“长安号”运营。积极对接国家部委,争取对港务区在设立专业口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综合保税区建设、中欧班列整合等工作上予以支持。

    为推动西安国际港务区发展,努力打造成我省内陆开发开放新高地的核心区,我委在制定2016年经贸工作计划中,把西安国际港务区确立为全省物流发展的核心节点,作为“两优两降、三网三港”战略布局的重要载体,将予以倾力支持。在我省自贸区选址方案中,提出将西安国际港务区作为自贸区组成片区之一,承载自贸区改革创新试点任务。今年初,我委还会同省口岸办、省财政厅、西安铁路局等部门,梳理国际港务区在设施配套、口岸建设、国际班列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促进我省国际货运班列健康运营的意见。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目前,西安国际港务区正在加快海外仓与航空物流通道的建设布局。我委与港务区保持密切对接,将继续对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监管、交易平台建设及升级改造、“长安号”国际班列等给予积极支持。

    “中国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建设方面,该项目在我委核准建设后,我们从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给予支持。我委积极协调省金融办、省商务厅及西安市等部门,协助解决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在金融审批、政策扶持、招商运营等事项上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我省《关于取消和下放4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 〔2014〕13号),该项目审批权已下放至市一级,不需国家层面立项。3月29日,西安国际港务区已收到西安市金融办《关于大商道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有关事项的函》(市金融函〔2016〕2号),中国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审批工作已经得到实质性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发展和西安国际港务区的关心支持,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调研,梳理出国际港务区存在的问题,加强部门协同,提出支持西安国际港区加快发展的具体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