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131号
梁刚委员:
您提出的《适应新常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59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发展。近年来,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如组建大型民营投资公司,举办民企进陕活动,开展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商登记制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铁路、公路、保障性住房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等,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不断改善。2015年全省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3.4%,与2010年相比上升3.9个百分点,撑起了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
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是我省“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规划纲要》将“推动民营经济加速发展”单独列章,提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民营企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全省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8%,将重点发展中小企业成长梯队建设、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工程、民营经济转型示范工程等列出专栏。近几年,省上将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列入省级部门和各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效激发了各级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责任感。
三、省上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这项工作由省工信厅、省中小企业局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参加。我委也是参与部门之一。您提出的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加快市场配置要素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我们将充分借鉴和吸收。意见出台后,各部门还要制定实施细则,以便将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近年来,我委采取措施,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一是简政放权,优化和简化办事流程。修订了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省级投资核准事项精简幅度达61%,优化了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对省级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了银行贷款承诺等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核准前置手续。建立了信息共享、覆盖全省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今年一季度,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累计上线项目2166个,项目数量居全国第7位,涉及审批事项2057件,95%以上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项目。平台对外发布政策类信息60余条,访问超过1万人次。二是认真搞好运行调节,帮助解决发展难题。开展“百人百企”活动,其中90%是中小、非公企业,帮助化解发展难题。协调出台了公路兰炭、煤炭运费半价优惠政策,下调了铁路整车煤炭运价,减轻了企业负担。协调电力企业与用户达成直供电协议,交易电量31.15亿千瓦时,非公和中小企业占电力交易用户的一半多,减少支出4750万元。召开了省重点建设项目推介会,争取银行信贷支持。推动黄河矿业、东岭工贸、彬县煤炭等公司发行企业债券25亿元,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神木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发行小微企业集合债券12亿元。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支持力度。在资金扶持、基金使用等方面坚持政策平等、一视同仁。2015年,我委加大对非公、中小企业在节能技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支持,62个项目获得中省财政支持,补助资金3.13亿元,带动投资32.51亿元。在经贸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43个,其中非公经济项目27个,共5.2亿元。协助15家民营企业争取国家棉花配额6683吨。在陕南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非公企业为实施单位的项目150多个,安排资金2.5亿元。
五、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大力度,努力推动我省非公经济加快发展。一是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制定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办法,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有序推进石油、铁路、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改革,加大市政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民间资本参与力度。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二是加强政策引导。深化神木、府谷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改革,在能源化工、高新技术、文化旅游等领域打造一批民营企业航母。支持和引导非公、中小企业以出资入股、收购股权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导非公、中小企业与丝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推进组团境外发展。推动非公、中小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在竞争中求发展。三是加大资金支持。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申报发行。对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创新开发、技术改造、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等项目建设给予支持,推进产业升级。推动中小企业联合、兼并,提高与大企业的配套协作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发挥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100户中小企业营业收入翻番,加快发展。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