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134号
穆选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渭南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建议》(第6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渭南市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在建立能源汽车产业园、新能源公交汽车运行监控平台、新能源汽车公交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您所提三点建议,我们均表赞同,将从发展改革委职能出发,从多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1.支持将渭南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列入“十三五”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工业发展规划,给予重点支持。
2.支持渭南市围绕新能源汽车引入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形成竞争优势。支持渭南市设立“石墨烯电池”研发中心,在人才引进、成果转化、规划布局、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3.对渭南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在省级产业引导资金、省级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于申报国家核心竞争力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