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2

陕发改办复〔2016〕179号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推进实施<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的建议的提案》(第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印发以来,我省与国家发改委及晋豫两省,渭南市围绕建立有效的合作协调机制、营造宣传舆论氛围、研究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合作及创新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了积极衔接与沟通。

    去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地区司体制处在渭南市主持召开了三省四市有关方面参加的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建设座谈会,会议讨论了《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合作协调机方案》(征求意见稿);我委起草了规划实施方案(草案)。 四市初步达成共识,确定了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成功举办第三届黄河金三角投资贸易交流大会,集中签约重大项目37个,总投资158亿元,还签署《黄河金三角经济区“一带一路”战略支点行动纲领》,明确将在深化区域合作,建立战略同盟、加强科教互动,实现人才交流、区域协同发展,共同承接产业、发挥自然资源,建立旅游联动、搭建信息平台,打造智能平台、完善保证机制,加强高层共识等方面开展新的合作;联手召开了“中华根·黄河魂”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旅游推介会,三省四市签署了《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旅游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四市共同发布了《旅游区域合作宣言》,统一使用“朝华山、拜关公、观壶口、问道函谷关”区域旅游品牌,去年9月1日,四市正式推出“一证游”优惠政策,涵盖区域内51家景区。

    渭南市专设“影像金三角”专栏,全方位、广角度宣传和展示区域合作发展成果,并谋划对接了涉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分工协作、生态环境共建、高新技术等四大类项目,总投资近700亿元,部分项目已建成,有的正在建设之中,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1.我们在编制“十三五”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时已纳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5〕3107号其中提出:“支持省际交界地区开展合作试验,大力推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我省“十三五”规划其中提出:“推进与山西、河南的战略合作,推进关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与太原城市群的互联互通、经济合作、人文交流,建设黄河“大三角”协同发展区”。渭南市提出争取组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农商银行及晋陕豫省级公路互联互通设想建议,我们将积极予以协助,争取国家有关方面政策支持。

    2.成立三省四市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合作协调机制很有必要。渭南会议之后,国家发改委对《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合作协调机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下发三省征求意见,三省基本达成共识是争取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协调领导小组,这样更有利于工作推进,我们已将此建议反馈国家地区司,目前三省四市正在积极与国家发改委衔接协商。

    3.关于开展跨区域立法工作,我们将依据工作职能予以积极协助。

    4.国家针对不同区域发展具有不同的政策导向和支持,希望晋陕豫四市积极争取多方面政策支持,我们将继续给予协助指导。省级方面,我省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渭南加快建设陕西东大门的若干意见 》陕政发 〔2012〕12号中,对晋陕豫区域的渭南市有专门政策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在重大项目布局及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方面加大对晋陕豫区域的支持。

    5.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与国家发改委、相关省市沟通,尽快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指导加快推动区域合作重大项目的推进、专项规划的对接及区域社会公共事业资源共享共建,特别是协助渭南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区域内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加速实现黄河金三角四市资源共用、政策共享、产业共建、发展共赢。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