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185号
邓方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西乡县承接西(乡)汉(阴)石(泉)汉江上游区域板块发展的建议提案》(第5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论证,认为很有针对性,拟纳入正在编制《“十三五”陕南绿色循环发展规划》,予以落实。
1.加强区域合作规划和指导。按照多规合一的思路,将西乡、汉阴、石泉汉江上游区域发展作为《“十三五”陕南绿色循环发展规划》的重点予以统筹考虑。省级层面设立“陕南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西乡、汉阴、石泉汉江上游区域等重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以省长为组长的陕南循环发展领导小组负责陕南循环发展政策的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陕南绿色循环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
2.实施财政和金融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南水北调陕南水源区的资金支持力度,已争取对口支援陕南的天津市初步同意从今年开始在原来每年2.1亿的基础上,增加对口资金支持规模。加大对陕南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项目向陕南倾斜。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扩大陕南贫困县分支机构授信审批权限,加大陕南地区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信贷资金投向陕南的激励机制。支持陕南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上市融资。积极推进设立基金及引进保险、社保等各类资金加大投资力度,鼓励实施ppp等模式合作项目。
3.加强区域合作与互联互通。支持西乡、汉阴、石泉经济一体化发展,共建共享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佛坪—大河坝—石泉公路已初步决定列入《“十三五”陕南绿色循环发展规划》,其他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纳入“陕南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