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23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2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2
陕发改办复〔2016〕187号
李胜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南水北调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区的建议》(第3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设立南水北调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区”的建议很有意义。实际上,陕西、湖北、河南三省已经于2015年9月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关于促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的正式请示。目前,“汉江生态经济带”已经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同时,《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也已正式启动,陕西、湖北、河南三省发改委成立了规划编制协调小组,建立了联系制度。今年3月,湖北省起草完成了规划大纲,我委在充分征求陕南三市意见的基础上具函回复了修改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工作进展,积极与湖北、河南发展改革委沟通衔接,在后续开展的汉江全流域调研、规划研讨会、专家咨询会中充分反映我省发展诉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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