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2

陕发改办复〔2016〕190号

田朝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商於古道文化景区资金支持的建议》(第2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明确提出要发挥资源优势,努力把文化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实现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转变。商於古道列为全省十大文化景区项目,打造独树一帜的文化符号,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商洛“一体两翼”区域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您提出加大商於古道文化景区资金支持的建议,省政府2014年已将该项目纳入省级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之一,并拨付概念规划及建设专项补助资金2000万元。同时积极协调,推介陕旅,陕文投等省级以上国有投资集团投资商於古道文化景区建设。

    田朝霞委员,感谢您对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将一如既往,积极利用中省各类扶持资金,大力支持该项目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