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3

陕发改办复〔2016〕200号

崔梦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开发区资源加快共同建设西咸新区的建议》(第2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西咸新区成立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西咸新区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赋予西咸新区各项优惠政策,支持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在土地、金融、财税、投资、社会保障等领域先行先试。同时建立了西咸新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西咸新区发展。近年来,西咸新区围绕“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建设现代田园城市”的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先后被国家评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等称号。针对您在提案中的建议,我委与西咸新区管委会进行了多次衔接沟通,认为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将在下一步推进西咸新区建设过程中予以充分吸收借鉴。

    一是加大优势产业培育。西咸新区处于关中城市群的核心区域,伴随大西安建设的快速推进,人才、土地等要素优势将进一步凸显。我们将配合西咸新区,重点抓好智能制造、新材料、信息产业以及新型生活性服务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不断壮大优势产业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是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通过省级政府几轮的简政放权,西咸新区在项目建设、城乡统筹、规划实施等方面享有其省、市级管理权限及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下设的五个新城也有独立的事权。西咸新区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依托现有组团定位,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促进相互融合配套,实现错位发展,避免内部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保障。依托国家级新区的平台,西咸新区应该在产业集聚发展、精准引智招商、提升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可依托西安高新区、经开区等现有开发区,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在相关园区的设立、统计、财税分成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发展。我委也将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

    感谢您对西咸新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