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6〕202号
何小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亚五国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几点建议》(第6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亚地区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交流合作的重点区域。中亚五国与我省在经贸往来、民间交流等领域渊源较深,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您在提案中对我省与中亚国家交流合作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提及的积极因素及不良现象均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对深化与中亚国家开展务实合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不久前,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推进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构建交通商贸物流、国际产能合作、科技教育、国际旅游和区域金融五大中心,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提出在经贸物流、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产能合作、医疗卫生等领域加强与中亚地区的合作交流。我们将积极参考提案中所提出的建议,吸收好的经验,补齐短板,进一步拓展与中亚五国合作的宽度和深度。
一是通过有效途径促进民心相通。继续办好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旅游博览会和电影节,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和经贸洽谈会、中哈(新疆)边贸会等活动,支持丝绸之路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联合开展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加强与中亚地区在媒体宣传、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业务交流合作。通过开展“指尖上的丝绸之路”妇女文化交流活动及沿线国家青少年交流互访活动,进一步与中亚国家筑牢合作基础。
二是积极搭建各类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对中亚五国政治、经济、法律、产业政策、文化习俗等方面的理论研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有效搭建各类信息发布和业务咨询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产业导向、产品需求和风险预警等信息,并提供信息、协调、维权、融资和培训等服务。充分发挥中亚陕西商会、东干协会等民间机构的桥梁作用,帮助企业深化对中亚地区经贸政策与法制环境的了解,有针对性地开拓市场、规避风险;密切经贸、文化、科技交流活动,加强与中亚地区的有机联系、直接联系,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的效率与成效。
三是加强统筹管理。做好我省与中亚地区交流合作涉外事务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外投资洽谈管理工作,统一口径,树立陕西品牌形象,避免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现象。同时,规范清理各类论坛、论坛,营造良好涉外交流合作氛围。
感谢您对我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省与中亚地区合作取得早期收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