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3

陕发改办复〔2016〕206号

马致远委员:

    您提出的《“一带一路”地热先行——关于加快关中城市群地热能源开发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准确分析了我省地热能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和政策导向,指出了我省地热能产业发展的前景和方向,对我们的工作很有指导意义。针对您的提案我们进行了数次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地热能资源概况

    我省地热能资源可分为浅层地温能、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和干热岩型地热能三种类型。浅层地温能一般指蕴藏在地表小于200m深度范围内岩土体、地下水和地表水中的热能,温度一般低于25℃。根据现有的地质资料及探明情况,陕西省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适宜区域为渭河流域的关中地区,以及汉江流域的汉中盆地;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资源主要富集在关中地区,其它地区仅有少量的地热异常。关中盆地地热水总热量相当于381亿吨标准煤,其中埋深4000m以浅的可利用热量相当于267亿吨标准煤。关中盆地初步估算热储层分布面积约2万平方公里,所含地热水可开采资源量20亿立方米;干热岩型地热能资源理论高品位资源富集区为位于鄂尔多斯盆地东南缘汾渭地堑的关中盆地,但现阶段我省对其的开发利用主要是用于建筑供暖,70℃左右的资源条件即可满足供暖的需求。按照3℃/100m的地温梯度计算,开发深度约为2km左右。因此,这一被命名为无干扰供热技术的供暖方式地域适应性较好,全省均有利用该技术开发地热资源的潜力。

    二、开发利用的技术现状

    目前,陕西省浅层地温能的开发利用主要技术手段是地源热泵,技术成熟可靠。水热型地热能开发利用在供暖和工农业应用方面技术较为成熟,发展势头良好,但回灌问题是制约其可持续利用的瓶颈。为破解砂岩地区地热大规模开发利用的这个瓶颈,咸阳市通过组织技术公关,目前已克服孔隙型砂岩热储层回灌压力高、阻力大、空隙小、易堵塞等技术难题,实现了自然回灌量96m3/h,稳定运行67天,累计回灌地热尾水15.6万立方米的理想效果,在国内砂岩回灌技术领域取得了可喜的突破。

    此外,利用中深层岩体中的热量供暖的技术也取得重大突破,并进入商业推广。此项技术主要是利用2000m~4000m深度中高温岩层的热量,通过在直径200mm换热孔中安装一种密闭的金属换热器,将地下深层热能导出,并通过热泵技术向建筑物供暖。其优点主要是:突破用地限制,在目标建筑物附近向地下钻孔,不需要市政配套管网,具有普遍适用性,较土壤源热泵系统更加节省土地资源;只抽取热能不取地热水,保护地下水资源;经济效益较好,一次性投资略高于燃煤集中供热,但其运行成本仅为燃煤集中供热成本的35%;环境友好,安全可靠等。

    三、部分已出台政策

    陕西对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始较早,在促进地热产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也较多。据统计调查,陕西境内关于地热能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主要有:2004年8月15日实施的《西安市水资源管理办法》(2004年修正),规定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等,还规定了水资源的管理部门、水资源开发利用应该注意的程序问题、激励措施和法律责任等问题;《西安市温泉旅游开发整顿方案》规定了整顿温泉的五个问题:整顿的范围和内容、整顿的目标和任务、整顿的组织领导、整顿的措施、整顿的时间要求,重点是整顿的措施部分;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水资源管理部门是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开采主体是否符合资质以及应办理的许可手续;征收水资源费;地热水开发使用权确定方式、地热井的间距以及回灌措施和法律责任等。

    此外,还有自2007年8月10日起施行的《咸阳市地热能资源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的《渭南市地热能资源管理办法》等。均结合各地市自身资源状况提出了对地热能资源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项扶持政策及补贴标准。

    四、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开发现状

    水热型地热直接利用的方式主要是供暖、制冷、温室种植、养殖等。目前,关中平原地热水井主要集中在地热地质条件较好,经济比较发达的西安市、咸阳市及周边地带,其次分布在旅游资源较好、有温泉出露的秦岭山前地带,如临潼骊山、眉县西汤峪、长安区东大、蓝田东汤峪及渭南市区等。

    1.供暖。关中盆地对中低温地热供暖利用较好的区域主要是咸阳和西安两城市,渭南地热供暖应用处于起步阶段。咸阳2012年全市开采地热流体591万立方米,供暖面积400万平方米,约占市区已集中供暖面积的30%,是目前关中盆地地热开发利用最好的地区。西安开采运行的地热井139眼,可采地热流体量约500万立方米,其中约74%用于洗浴、理疗及旅游、康乐,26%用于供暖兼洗浴,供暖面积约为280万平方米。渭南地热采暖面积约40万平方米,约占市区已集中供暖面积的5.7%,由于渭南目前集中供暖覆盖率仅为32%,所以地热发展潜力较大。

    2.温泉游泳、洗浴、医疗、度假休闲。西安市及周边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临潼及秦岭山前地带的地热能资源自古以来均用于旅游度假、医疗洗浴等休闲疗养用途。与秦岭及西安周边丰富的旅游资源相结合,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产业体系。咸阳、渭南、宝鸡等地也依托自身地热能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温泉旅游、洗浴休闲产业。

    3.农业利用。陕西对地热能的农业应用主要是温室养殖种植及水产养殖。主要示范项目有长安东大地区建成的270多亩地热养殖场和200多亩的地热温泉花卉项目;位于西安沣河东岸的农业博览园项目,温室及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五、存在问题

    虽然陕西省在地热能开发利用方面应用时间长,开发规模大,但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也还存在若干问题。

    1.管理方面。地热能资源既属于矿产资源,也属于能源资源,其属性比较特殊。各地市对地热能的属性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地热能管理机构的设置上存在很大的分歧,分别设在国土资源、水务、城建等部门,出现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执法混乱的现象,给地热能开发、资源保护、企业经营等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2.技术方面。全省对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尚处于初级阶段,对地热能的利用仅限于使用地热水进行洗浴、取暖等,地热能工业用途及更深层次的开发利用尚未普及。此外,地热能缺乏梯级开发利用,一些地热水使用后直接排放,高温热水浪费严重,多数地热井的地下水未得到充分使用。地热尾水回灌是地热能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重要保障,但由于回灌技术难度较大、成本较高,部分地区开发地热能后,没有及时进行地热水的回灌工作,使一些地热井的回灌量与开采量之间存在巨大差距,直接影响地热井的服务寿命。

    3.法律制度方面。目前国家对新能源的支持方向主要集中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方面,对地热能的发展尚无统一规划组织,陕西省也未制定出统一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缺乏具体和有效的法律措施,不利于解决地热能开发利用过程中导致的环境生态问题,使关中盆地部分地区地热能的发展陷入困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热能相关产业的发展。

    六、发展思路

    下一步我省发展地热能的思路主要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全省地热能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构筑地热产业新布局,优化地热能开发体系。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地热能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力度。实现全省范围内浅层地温能以及无干扰地热供热的规模化利用,在重点规划区建设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地热能工程应用项目:依托西咸新区打造千万平米级的无干扰地热供热示范项目群;围绕咸阳市建立包括工业、农业、旅游、医疗保健、娱乐等多行业渗透的地热能产业;积极推进汉中浅层地温能产业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的建设。在城镇供热体系中统筹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同时将其纳入“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中。积极探索适合本省实际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商业运行模式。到2020年末,依托资源、人才和市场优势,全面形成“重点突出、综合利用、体制创新、多元持续”的全省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兴发展格局。

    工作重点主要是:积极推进地热尾水砂岩回灌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提高地热尾水的综合利用率及回灌率。严格执行回灌政策,原则上新建项目要保证有回灌井并有一定规模的回灌率,并对既有项目进行回灌改造;积极推进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应用,实现地下直接换热,避免抽水取热产生的问题,开创地热能利用的新格局;启动“兆瓦级”地热电站建设。拟在渭南地区建设地热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热供暖、水溶气提取和5MW装机地热发电等。预计到2020年,全省地热供暖(制冷)面积将累计达到7500万平方米,可替代标准煤217.5万吨,实现CO2减排543.8万吨。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与国家能源局及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加大协调和联动工作力度,争取国家方面或省级层面出台有关《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此类文件,进一步明确地热能开发的技术条件、管理程序和相应的管理部门,使地热能开发利用更加有章可循,促进产业再上新台阶。

    最后,我们要对您为此提案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心血表示衷心的感谢!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心系民生的情怀也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尽快推动我省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再次向您致以衷心感谢并欢迎您再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