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0

陕发改办复〔2017〕2号

王碧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宝鸡市国有纺织企业集团重组整合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第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1月5日,宝鸡市向省政府专题报送了《关于申请解决我市3户国有纺织企业搬迁整合重组给予资金支持的请示》(宝政字〔2016〕1号),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省工信厅于元月和7月,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宝鸡3户纺织企业整合重组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宝鸡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宝纺集团整合重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力推动宝纺集团的改制工作。4月底,重组方案通过评审,宝纺集团挂牌成立。

    2016年12月12日,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宝鸡市政府等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宝纺集团整合重组申请政府政策支持有关问题。在听取了宝鸡市就整合重组的进展情况及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情况汇报后,会议一致认为,鉴于3户纺织企业中有两户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且设备陈旧,应加快重组,尽快淘汰落后设备,提升装备水平和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

    现就您提出的需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问题。首先还是要走社会化、市场化的路子,由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向社会融资,向银行贷款。其次政府要给予政策支持,重点在原有土地增值收益、规费减免、新建厂址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同时在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以及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政策中给予支持。对后一部分,我委将从职能出发,产业引导资金安排、国家产业振兴资金申报、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积极的、优先的支持和协助。

    关于社保缴费专项资金补助、失业保险节余补助和“45.55”职工提前退休的支持政策问题,省财政厅、人社厅均有具体意见。由于该项工作省政府明确由省工信厅牵头,将由工信厅向您进行回复。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