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3号
黄小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战略性新兴镁合金项目建设,实现陕西镁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镁金属作为质量最轻的金属结构材料,具有比强度高、弹性模量大、消震性好、承受冲击载荷能力大等优点,被称为“21世纪的绿色环保结构材料”。我省是国内最大的原镁生产地,省内90%的原镁产自榆林,发展镁及镁合金产业有利于提升新材料的竞争力。近年来,榆林在镁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您所提三点建议,我们将结合职能,从以下几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1、已将榆林镁铝产业基地列入《省“十三五”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8号),加快推进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铝镁合金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2、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榆林镁企业开展共建,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强化科研开发,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镁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3、省政府已成立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对于企业投资符合支持条件的新材料项目,将给予长周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省级专项资金将对新材料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于申报国家专项资金的新材料项目,我们将给予优先推荐。
4、我委将配合省工信厅,大力推动企业协作配套,促进镁合金企业与省内汽车制造、通讯设备、军工等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我省镁产业的快速发展。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