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1

陕发改办复〔2017〕39号

 

苏晓梅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永寿县建设马坊沟大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及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持续加大了对包括永寿县在内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农村地区出行条件明显改善,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但同时应该看到,贫困地区交通条件还面临着技术指标低、迂回能力弱、服务水平差等突出问题,亟待加大力度予以重点解决。

    在您和其他代表提出建设马坊沟大桥后,我委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该大桥对消除永南路通行瓶颈、加强永寿县城与以北乡镇联系和县际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委支持尽快开工建设该大桥。对您所关心的问题,我们逐一进行了研究:一是项目审批,该项目属于县乡公路范畴,审批权限在市级发改部门,我委已将您的建议转送咸阳市发改委研究;二是建设资金,交通运输部每年切块下达省交通运输厅一定规模县乡公路资金,省财政每年也安排省交通运输厅25亿元资金统筹用于全省公路建设。我委将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统筹研究加大对该项目支持力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