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1
陕发改办复〔2017〕40号
张小红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渭南市航空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省航空产业发展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大力发展航空产业对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渭南市发展航空产业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对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渭南市航空产业发展的建议,我委会同相关方面研究后认为非常符合渭南的长远发展需求,我们将结合您的具体建议,予以大力支持和积极推进:一是将会同渭南市有关方面积极争取将卤阳湖支线机场纳入国家民航“十三五”调整规划;二是支持将国家民机科研试飞基地及力控航空产业制造基地等重大项目列入省航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重点,统筹协调推进;三是将会同有关方面围绕西安第二机场、空港新城和阎良航空基地规划,扶持错位发展好临空产业和重大项目布局等相关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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