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6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6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1

陕发改办复〔2017〕49号

 

陈爱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宝鸡阳平物流基地征地拆迁给予资金补助的建议》(第5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铁路物流基地建设是我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改革,助力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之一。去年3月9日省政府与铁路总公司会谈确定近期建设的8个物流项目之一,铁路总公司在征地拆迁方面给予每亩5万元补助,其中包括了宝鸡阳平物流基地建设。目前,地方政府启动了宝鸡阳平物流基地征地拆迁工作,铁路部门也做好了开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对于您提出的省级给予补助问题,省政府已经做了考虑,确定由省铁路集团按每亩3万元给予阳平物流基地征地拆迁补助,目前,我委已下达投资计划,督促省铁路集团尽快落实。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